为加强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天津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级层面开展的防范应对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寒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现象,对多类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水、停气、通信中断等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灾害损失等情况,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本市公路交通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影响,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2.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中断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普速线路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关闭48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5.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6.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二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两个以上区启动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
2.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本市公路交通造成较大突发事件影响,造成高速、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
3.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可能中断铁路行车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普速线路可能中断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
5.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6.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公众通信网市内干线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市2个以上区通信大面积中断。
7.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8.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市气象台发布全市范围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范围暴雪红色预警信号,综合会商研判全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两个以上区启动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2.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公路交通造成一般突发事件影响,即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3.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列车限速运行,列车晚点在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普速线路可能中断铁路行车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关闭12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
5.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较大面积停电事件。
6.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公众通信网区级网络中断、区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市某个区或2家以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大面积中断。
7.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8.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市气象台发布全市范围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综合会商研判全市可能发生较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四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两个以上区启动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或多个区启动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2.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列车限速运行,列车晚点在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普速线路可能中断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航班延误数量超过出港航班总数的25%(不低于50班),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5.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公众通信网区级网络事故,造成1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部分中断。
6.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7.预测或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市气象台发布全市范围暴雪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全市范围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综合会商研判全市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灾害救助
天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灾害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区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工作。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仍然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本市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受灾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受灾群众灾害救助,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优先保障老弱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做好困难帮扶,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基础设施修复
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务、通信、铁路、民航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受损基础设施修复,尽快恢复受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充分论证,可适当提高重建标准。
公众可以在4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发送电子邮件至jzbzc@tj.gov.cn。
2.书面意见建议寄送至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创智西园815房间,邮编300220。
记者 李梅旭 见习记者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