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潮白河湿地公园一只秃鹫受伤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对它进行救助,很快检察官送来了“赔偿金”,这是怎么回事?
几天前,宝坻区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宝坻区潮白河湿地公园附近巡河时,发现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秃鹫受伤了,它当时精神不佳,甚至晃晃悠悠无法站立。
经专业人员诊断,这只秃鹫因食物中毒生命垂危,医护人员给它注射解毒针,经过一系列救治,这只秃鹫终于脱离危险。入冬以来,宝坻区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已收治35只受伤的野生鸟类,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秃鹫,到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每天都要收治不少,开春以后这些野生动物将适时放归。
利用检察院发放的专款,救护中心建立台账专款专用,助力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这里的专款是宝坻区检察院向他们拨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全部来自潮白河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近年来,宝坻区检察院办理了十余起野生动物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获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全部用于潮白河湿地的生态修复。
如何用好这笔赔偿金,检察官经多次调研,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协商座谈后,决定将第一个合作试点选在公益性组织——宝坻区阳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目前,宝坻区检察院已经向该中心累计发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万余元。
本报记者 常健 通讯员 蔺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