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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
共同强化打击非法捕捞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胡璐) 《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于4月16日对中国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我国在持续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这是记者16日在农业农村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港口国措施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是近年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此次加入协定,意味着我国在渔业管理方面将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解释说,从我国港口上岸或者进港的渔船将按照协定规定的措施实施监管,同时作为船旗国,我国渔船要进入到其他国家或者经济体,上岸、卸货、交易也要服从协定规定,接受相关检查。此外,要参与协定的完善、提升、普及和执行。

  刘新中表示,加入协定将有利于我国深入参与国际渔业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并提升港口管理水平,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渔业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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