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食检院发布八大提醒 避坑假冒伪劣食品

  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今天,假冒伪劣食品不仅危害健康,还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从“三无”零食到山寨品牌,从过期翻新到非法添加,这些隐患可能就藏在我们的日常购物中。作为消费者,如何避坑假冒伪劣食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醒,避坑假冒伪劣食品。

  ■ 消费者应拒绝购买过期食品,购买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食品在有效期限内。

  ■ 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认准食品包装上清晰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或小作坊备案号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

  ■ 拒绝购买山寨食品,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仿的仿冒产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

  ■ 拒绝购买假冒食品,注意包装细节,凡出现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或印刷瑕疵的产品,可能存在假冒风险,需谨慎选购。

  ■ 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的食品,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此类宣传多为虚假夸大,切勿轻信。

  ■ 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核对中文标签是否标注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的产品需警惕,必要时可要求销售商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拒绝购买掺假的肉类,购买生鲜肉及制品时,可以要求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异常、有腐臭或刺鼻气味、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

  ■ 拒绝购买食用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植物,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购买食用野生蘑菇、野菜、野果,拒绝食用野味,若不慎误食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如发现身边存在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  记者 张艳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城事
   第03版:城事
   第04版:城事
   第05版:城事
   第06版:城事
   第07版:城事
   第08版:城事
   第09版:天下
   第10版:社会
   第11版:文娱
   第12版:服务
   第13版:副刊
   第14版:副刊
   第15版:体育
   第16版:体育
消费者“点菜” 监管来“接单”
图片新闻
市食检院发布八大提醒 避坑假冒伪劣食品
寻亲团来津缅怀英烈平津馆再添5位烈士英名
天大在津招生录取收官680名天津学子成新“天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