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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谈

“翟欣欣案”判了
婚姻不能成为敛财的工具

评论员 宋学敏

  八年抗争,几经波折,“翟欣欣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万元罚金,并需赔偿苏享茂家属七万余元经济损失。这场始于2017年的悲剧,在经历漫长的法律程序后,终于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法律说法。

  案件细节令人心惊:短短42天的婚姻,却成了步步为营的算计。从相识到结婚,再到离婚后的持续勒索,翟欣欣以举报苏享茂公司业务相要挟,先后索要财物价值超千万元。即便在已经获得660万元和房产的情况下,她仍不满足,最终导致苏享茂不堪压力、坠楼离世。法院明确认定,该段婚姻中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翟欣欣所索财物毫无合法依据,实属敲诈勒索。

  先前民事判决已责令翟欣欣退还近千万元财物,而此次刑事判决进一步确立了其行为的犯罪性质。两者结合,既体现出法律对不同性质问题的分层处理,也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现实中,借婚恋之名行敛财之实的情形并不罕见,但此案所涉金额特别巨大、后果尤其惨烈。该案之所以持续引发公众关注,是因为它触动了人们对婚恋诚信的普遍焦虑。这类行为不仅伤害当事人,更侵蚀社会信任基础。舆论场中,既有对“职业婚骗”的警惕,也有对“婚恋市场虚假信息”的批评。关于情感关系中的诚信、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以及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成为热议的焦点。

  许多网友感到“正义虽迟但到”,但也有人认为十二年刑期“还是太轻”,担忧其出狱后“重操旧业”。“正义虽迟但到”的背后,是苏家人八年来艰难等待的辛酸,是一个家庭失去亲人的痛苦。八年时间改变了很多事,但对正义的坚持始终未变。这场判决或许来得有些晚,但终究没有缺席。它不仅是对一桩案件的交代,更是向社会明确红线:婚姻不能成为敛财的工具,情感不容被用作勒索的筹码。任何借婚恋之名实施敲诈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翟欣欣案留给我们的思考,远不止于个案本身。它提醒我们,在情感关系中既应真诚,也需保持清醒;既要勇敢去爱,也要懂得自我保护。尤其在面对大额财物时,更应慎之又慎。而对婚恋平台来说,也必须加强信息审核,杜绝虚假资料,避免成为不法行为的温床。

  司法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恶,更在于扬善。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婚恋回归它本应有的纯粹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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