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正逢国难当头、民族危机时刻,张自忠在宁园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销烟活动。
1931年,市政当局在北宁铁路局运动场进行“焚毒”。此后,当时的河北省政府和高等及地方法院也开始“焚毒”,用以表示官方的禁毒决心。
1935年,张自忠任天津市市长,上任伊始便重视禁毒工作,每年6月3日,即林则徐禁烟纪念日进行“焚毒”。第一次于1935年在蔡家花园空地进行。1936年,市府借河北戒毒所焚毁历年所没收的各种毒品。同时天津地方法院将所有没收的毒品,在法院西头空院内尽数焚毁。1936年9月,市府决定一方面扩大收容吸毒者,另一方面加重处罚力度,并决定于12月28日在宁园后空地进行“焚毒”。当日,这场焚毒大会在宁园后铁道外空地如期举办。天津各机关团体以及多国领事馆派员到场,现场的天津市民也很多。张自忠派代表在致辞中说:“焚毒”销烟始于林则徐,在天津则已是第三次了。销烟历史很长,可是屡禁不止,“焚者自焚,而种者自种,运者自运,吸者自吸,尤其以前还只鸦片为害,近更烈毒充斥,为祸之烈,尚超过鸦片若干倍,充其量不惟可以亡国,简直足以灭种”。这次当局下决心立最严法条,即1937年元旦以后,“吸烟者尚可戒除,吸毒者决即一律处决”。致辞中还郑重声明:(一)此次“焚毒”,是真正的“焚毒”。希望各界详细检查“质”与“量”,“质”是绝无丝毫赝鼎,“量”是绝不短少分毫。(二)这次“焚毒”,是决心禁毒,法条森严,希望大家万勿再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代表致辞后,由禁毒委员会主任报告详细数量。1936年6月以后,累次缉获的鸦片、烟土毛重共计8580两6钱5毫,烈性毒品毛重共计2546两5钱7厘4毫5丝,还有一些吸毒的工具也由各界代表现场抽查。然后,现场挖出四座大坑,将上述毒品、工具分别焚毁。四面观众报以掌声。此次销烟活动持续约三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