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位朋友传来游百川撰写的首任津海关道陈钦的《墓志铭》,所述多为其在津的外交事迹。陈钦在津事迹鲜有文章提及,笔者综合有关文献,将部分内容作简要叙述。
陈钦字子敬,山东历城人,清咸丰二年(1852)乡试中举人,曾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墓志铭中谈到他在任时的一些表现,如曾驳回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免除粤海关进口税和用银两收回澳门的建议,在与英国人讨论增减进口税时为清廷争取利益。
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爆发,他随同工部尚书毛昶熙到天津,协助直隶总督曾国藩处理此案。陈钦与时任法国领事罗叔亚交涉,并据理力争。曾国藩对陈钦十分欣赏,认为“其辩才足以折服强悍,其诚心亦足以感动彼族”。曾国藩要把陈钦留在天津,遂奏请其署理天津知府。可是陈钦感受风寒,只得“在津请假调理,未及遽赴署任”。随后,曾国藩又奏请陈钦补授天津道,未得清廷允准。之后,毛昶熙建议设津海关道一职,“专管中外交涉各事件及新钞两关税务”。不久,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认为“值裁并,更张之始,非得人如陈君者未易治也”,奏请陈钦署理津海关道。
晚清外交事务多在天津进行。同治十年(1871),日本使团来津与李鸿章、陈钦谈判,对方拿出效仿西方各国的条款,被陈钦“诘责再三,乃不复争”。次年,日本派人来津,打算更改议约条款。陈钦责问“甫立约,旋易约,无以信将来也”,遂被驳回。到了同治十二年(1873)换约之期,陈钦发现问题,提出质疑,日本副使郑永宁等“皆大惭,非惟不敢复有所争,且兢兢焉”。陈钦精通外交,处事得当。为此署理津海关一年后为实授,历获清廷奖赏。
据李鸿章奏折,当时海河经常发生停泊的漕船被外国轮船撞沉的事件,交涉起来“口舌滋烦”。同治十年,陈钦率员与外国船主逐段勘测“测量水势深浅”,制定了轮船行走和漕船停泊的章程,并刊刻地图,分别执行。同治十一年(1872),陈钦又与各国领事及海关税务司“同赴海河复加勘量”,将约定的三段泊船改为五段泊船,“俾漕船一无破损,保全实多”。
同治十三年(1874)十月,陈钦告病回归故里,十年后病逝。游百川称颂陈钦虽不通外语,从事外交即专且久,“有精于道者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