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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差点被乌龙法拍了”

  近日,家住北京的李先生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房产风波”。他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于2016年在海南省海口市购置了一处房产,一直空着。2025年1月5日,他收到法院的公告,告知该房产“将被执行法拍”。李先生联系律师处理此事,原来是由于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与他同名,导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乌龙。法院核实后致歉。虽如此,但李先生仍感到不解,“到底哪个环节出问题了?”

  当事人

  被告知空置房 “将法拍”

  李先生在网上晒出了一份来自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公告显示,他在海南海口购置的一套房产将被法拍。

  “这是我在2016年买的房子,常年空置。2025年1月5日,物业发通知说我的房子被查封了,正在走法拍程序。从查封文件看,这房子已经具备了法拍的条件,随时可以执行。另一方面,文件告知案子已经二审判决,而我没有接到过一个法院电话。我紧急求助律师。律师看过判决书,认为涉案金额大的话,可能面临更多经济问题。”李先生查询银行卡,发现未被冻结。

  “后来律师找到了原告律师的电话,要来了卷宗,才发现是个乌龙,被告与我名字相同,欠巨款,无力偿还,资产要被强制执行。”1月7日,李先生的律师再次打电话到龙华区人民法院,要求紧急停止法拍程序,工作人员表示要征求法官意见。“法官让我自己写说明材料给他们送过去。”对于这番操作,李先生十分不解,“如果物业没发现法院的查封和法拍文件,可能明年我再去的时候,房子就已经易主了,想想都后怕!”

  法院

  紧急查封时出疏漏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回应称,由于李先生和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同名同姓,所以法院误将李先生的房产查封,“李先生收到的公告是在处置房产之前张贴的,是征询房主是否有异议的公告,不是房子立马就执行法拍了”。

  查封房屋时法院没有核对房产信息和身份证吗?法院工作人员说:“当时案子比较多,情况紧急,因为要在诉讼中防止被告人转移财产,因此申请执行人的律师提出要查封被告人的房屋,法院就依法开具了调查令。申请执行人的律师查询后,出具了同名同姓人的错误信息,要求法院紧急在诉讼中查封,为了防止诉讼风险,法院立即查封了,因此在这个过程里产生了错误。”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法院已经在全力解决此事。1月9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去小区张贴了房产情况说明,说明上写道:“所有权人在本院并无涉诉案件。”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解除查封手续会邮寄给李先生,同时将会就此事深入调查,找到出错环节及相关责任人。

  律师

  法拍前应调取房产档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一林表示,房产司法拍卖是法院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强制变现的司法程序,旨在保障债权人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关注。在拍卖前,法院执行人员应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房产的基本登记档案,用于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此外,对于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是否为小产权房、土地性质等关键产权信息需要着重披露。

  李先生遇到这样的“乌龙事件”,是否可以申请赔偿?赵律师认为,申请赔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想要法院赔偿有一定难度,因为没有给他造成实质损失,可以要求法院作出赔礼道歉、当面道歉等一些精神层面的抚慰,如果真要赔偿,也可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去主张。  

  (摘编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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