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天津(街面上)曾有10座标准钟,最早的一座矗立在中山公园门前的大经路上,每日报时数次,为市民提供计时方便。当时设立标准钟是美化市容的一部分,并视为城市文明的一大举措。
天津设立标准钟源于1934年9月,“天津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为谋求市民作息整齐而向市政当局提出的,不久得到批准。标准钟共有三座,最初建设地点为月纬路、金汤桥及官银号。据《新天津》1934年9月23日载《本市标准钟案,一处兴工安设》:标准钟已变更地点,“规定月纬路路口之议,现已改为大经路中山公园牌坊前十字路口。昨已开始兴工,周内可办理工竣。至于金汤桥及官银号安置者,闻将变更地点云。”后设置地点分别改为中山公园门前、特一区威尔逊街(解放南路)以及老城北门。
所谓标准钟,实际是“六尺见方、两面电钟三座”,经过招标由德商新民洋行购运。钟表确定后,灯杆式样经市政当局研究,以中山公园铁架图样为标准,“以贻整齐,以合新生活之规律”。
当时中国时区划分为长白区、中原区、陇蜀区、昆仑区等5区。天津属于中原时区。校对时间由设在天津意租界的“华北水利委员会”,每天用无线电与上海徐汇天文台及菲律宾马尼拉天文台校对两次,确保中原区这一标准时准确无误。另外,北宁铁路局的行车时刻,“亦应用中原区之标准时刻,与市标准电钟时刻正复相同”。为做到报时准确,每日按时派员进行校对。
中山公园门前标准钟安装及钢筋水泥柱工程,由天津增成公司承修安装,工程费用250块大洋。该标准钟之基座为钢筋水泥,颇为坚固,连同石柱长约丈余,柱上有盘,钟设于盘上,式样美观。经十多天的兴工筑造,钟基于1934年10月9日竣工,市政当局定于10日上午10时,举行落成典礼。建成后的中山公园标准钟,成为市容一道风景线,引起市民围观。
中山公园的标准钟安装后,据报纸记载曾经修了两次。七七事变爆发时,此钟损坏。同年12月,由市工务局负责修缮。1939年10月,该标准钟的钟摆损坏,居民与北站往来旅客皆感不便,直到12月才修理完毕。后来标准钟基本损坏,形同虚设。
1946年11月22日《中南报》报道,市政当局“决将市内标准钟修理并增加”。1947年8月,市政当局“筹出美金3314元,托中美企业公司在美代购新式大钟10个,有台形的和挂形的,分别设于本市各区”。当时确定的设置地址皆为“各区冲要路口”,其中有中山公园门前。1948年8月,由中美企业公司代向美国购得的标准钟,运抵天津市。同年11月10日前完成安装。标准钟落成后2个月,天津解放。1949年2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天津市标准钟管理规则》,对标准钟的管理、维修、校对做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