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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谈

莫积“小恶”成大罪

易嘉严

  连日来,河北邯郸未成年人遇害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据央广网报道,受害人疑似长期遭受三名犯罪嫌疑人校园欺凌,其中一人还是受害人的同桌。

  针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惩治,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2020年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2021年1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然而在实践中,预防缺位、管控无序,导致校园欺凌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在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学生的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早已超出了人们对“孩子间打闹”“欺负同学”的认知。此次邯郸发生的恶性案件,就是一起由校园欺凌这种“小恶”,演变而成的“大恶”。

  小恶与大恶、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只有“一步之遥”。“温柔”的处理打不“疼”欺凌者,如果不能惩治到位、教育到位、反思到位,何以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依法严惩校园欺凌行为,已然成为社会的共同心愿。

  当然,我们还要去追问欺凌者的家长有没有履行好教育责任、事发学校有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未成年人或许确实无法为自己的行为彻底负责,但相关成年人和组织机构,则没有任何推脱责任的借口。通过向欺凌者家长或事发学校问责,既能厘清事件背景,弄明白如此恶劣的欺凌事件是如何发生的,从中总结教育经验;也能让这些责任主体付出应有的代价,进而形成深刻的教训与震慑。

  小善不积大德不成,小恶不止终成大罪!面对校园欺凌,社会各界都肩负着防范和制止的责任。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和谐的氛围中茁壮成长,也才能够防范“小恶”累积成难以挽回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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