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侠的出场,一骑、一剑、一斗笠、一披风。江湖寂寞人,走马从此去。
此中,格外钟情迷恋那样一袭披风,最好及地,够长,才够侠,够脱俗。短扑扑的,有雨披之嫌。江湖有别俗尘,侠者有别凡夫俗子,一身短打,是在汗水泥浆里讨生活,唯长才能自泥与汗里拔出。仗剑策马,披风鼓起,衣袍都飞举,好个风一样的人!
当初顽劣,也学剧中人,披着床单,拖拖曳曳,假充快意恩仇的侠,枯木比剑,碎瓦作镖。玩个把戏,荒诞虽荒诞,脑子倒不笨,一下子抓住了侠的视觉符号。
长披在身,好大的侠之气势,可见可感。于是,电影、电视,先给侠一副这样的行头,亮明身份,直截了当,很聪明很讨巧的做法。
当然也不全是,也看过不在披挂上下功夫的,出场一大片,不知谁是匹夫谁是侠。想想也是,谁一到人前,就好人坏人自报虚实,也得有人信呀。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侠都退隐。即便穿成侠,也不见得是真的侠。
侠,需在江湖中见,需在事上见,谁在危难时替人拔刀谁是豪侠,谁在名利前挺身为己谁便是俗子。
祛魅之后,更觉出这般处理的无限深意,喜欢,实在叫人喜欢,心下暗暗叫好。
或许,没有哪一个时代是不向往豪侠的,抛头颅洒热血,自然是豪侠;为苍生执笔,为黎民振臂,一样是豪侠。豪侠,哪个不是常人装束。若不出手,怎知墙东客原是某位高人;否则,就算擦肩,你也识不破他。
侠,落入人群,了无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