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演员黄晓明就此前带9岁儿子在道路上骑行一事,公开发文道歉。他承认自己疏忽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透露已前往交管部门接受处罚。
4月4日,黄晓明在微博发布了一组与儿子“小海绵”的户外骑行照。照片中,两人在斑马线前击掌互动,画面温馨。然而有网友随即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小海绵”年仅9岁,明显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面对网友指正,黄晓明随后删除了该条博文。
黄晓明于昨日致歉表示:“今天我必须为自己的疏忽郑重道歉。”他表示,带娃骑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但经网友提示才意识到忽略了法律规定。作为父亲,他深感愧疚:“我本该以身作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与遵守法规放在首位。”他透露,刚刚已经去交管部门接受处罚,但由于正值假期,工作人员建议其节后办理,因此他会在工作日再次前往接受处罚和批评教育。最后,他向所有家长发出共勉:“孩子学会骑车不等于可以上路,交通安全容不得半分疏忽,遵守法规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
不少网友点赞黄晓明的态度:“知错就改,态度诚恳。说实话不是黄晓明道歉,我也不知道这个规定,这算是普及了交通安全条例。”也有网友认为:“公众人物更应严于律己,这次道歉也给很多粗心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提 醒
法律界人士和交管部门表示,这起事件的最大普法意义,在于打破了“会骑车就能上路”的误区。12周岁这一规定并非多此一举,而是基于科学依据: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应急反应能力、车速控制力及对突发路况的判断力远不及成年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很多家长认为,孩子在小区或空地学会骑车后就可以上街,但这在法律和交通安全层面都是明令禁止的。黄晓明在道歉中特别提及这一误区,正是此次事件带来的正面效应。
记者 王轶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