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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堂

前儿媳再婚 “隔代探望权”还能继续吗

  黄先生夫妻俩的儿子去世后,前儿媳再婚,并逐渐阻挠他们夫妻俩探望5岁的孙子。法律上支持祖父母探望孙子的权利吗?

  律师解答: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已出现支持“隔代探望权”的判例。其法理基础源于《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关系应遵循“公序良俗”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法院在裁判时会重点考量:一、祖父母与孙子女此前是否已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二、探望是否有利于孙子女的身心健康,补充其因父/母缺失的亲情;三、是否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正当教育管理权存在冲突。建议黄先生先尝试与前儿媳友好协商,明确探望不会影响其新家庭,仅为维系亲情。若协商破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黄先生需重点向法庭证明自己与孙子的感情基础,以及有节制、合理的探望对孩子成长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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