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在某主播的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声称具有“美白祛斑”特殊功效的护肤品,使用后毫无效果,后发现其备案仅为普通化妆品,不具备特殊功效。请问,周女士应该向谁追责?
律师解答:周女士可以向销售商品的商家和进行宣传带货的网络主播共同追责。根据广告法及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对商品进行推荐、证明,应当真实、合法,并可能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如果其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需承担连带责任。商家作为销售主体,提供虚假商品信息,是首要责任人。周女士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保留直播录屏、商品链接、购买记录等证据,向平台、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