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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谈

法律震慑与公共责任并重
斩断地铁“咸猪手”

评论员 宋学敏

  近日,上海、北京地铁猥亵案件接连曝光,涉事男子均被依法行拘,舆论场对警方快速响应点赞。北京案中,地铁猥亵惯犯陈某被抓时扑通下跪道歉求饶,从色胆包天到摇尾乞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民警那句“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是最有力的回击。

  公交地铁上猥亵案件多发,女生担惊受怕,公众深恶痛绝。受害者的沉默与施害者的猖狂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北京王女士通过社交平台留言换来民警主动介入,上海乘客合力制服施害者,彰显了公共空间正义的力量。只要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色厉内荏、惶惶不安的是他们。

  然而,违法成本过低也让公众颇有微词。例如,近年来,上海地铁猥亵案累计处理30余起,多以行政处罚结案。针对“抓了放、放了抓”的惯犯现象,执法机关需探索更积极的司法能动性。若证据链能证明其多次违法的主观恶意,可参照“寻衅滋事”条款叠加惩处。有律师建议,可将多次猥亵升格为刑事追责,让法律长出更锋利的牙齿。揪出“咸猪手”越多,惩罚越重,其他“咸猪手”越不敢蠢动。

  社会需要更多挺身而出的勇气,也需要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可推动猥亵行为“违法记录联网”,对惯犯实施公共场所准入限制。探索“行为禁令”制度,禁止其进入地铁等特定区域。同时,需加强防猥亵普法教育,破除“受害者羞耻论”,鼓励更多受害者勇敢发声。

  一些受害者不敢发声,一些人却口无遮拦乃至信口雌黄。比如,围绕上海案,一些杂音就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受害者的隐私因未打码视频传播而遭受侵害,施害者家属信息被“人肉”曝光,这种以暴制暴的逻辑可能滑向网络暴力的深渊。部分网民对受害者的外貌评头论足,甚至以“穿着瑜伽裤”暗示其诱导犯罪,将性骚扰归咎于受害者,为施害者开脱责任。攻击女性穿衣自由,将猥亵行为归因于诱惑,这种恶臭的论调赶快闭嘴。

  更荒唐的是还有人借机造谣兴风作浪。上海警方通报称,杨某为博取关注编造“相约作案”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被依法查处。造谣者往往自认“只是开个玩笑”,但其传播后果却可能摧毁他人生活。而部分网民跟风传谣,以“炒作论”“反转论”质疑事件真实性,本质上是将性骚扰事件娱乐化,甚至隐含对女性的污名化倾向。对网络谣言必须“零容忍”,任何消费受害者、干扰司法公正的谣言都应快速被斩断。

  无论是车厢还是网络空间,面对性骚扰,社会需要的不是猎奇与口水,而是对受害者的坚定支持、对违法者的依法严惩,以及对安全机制的持续优化。唯有摒弃对受害者的无端揣测,推动法治与道德的双重进步,才能真正实现“一个也跑不了”的正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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