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要求:商家发送商业短信,必须获得用户单独、明示的同意。默认勾选、捆绑授权这些老套路,统统违规了。
整治垃圾短信骚扰,新规出台无疑是好事。但网上的反应很有意思。一方面,不少人说“早该如此”;另一方面则是对能否真正落地见效的质疑。例如,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早已明确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随意推送商业信息。但多数用户的手机并未真正安静,日均几条推销短信、数个骚扰电话依旧是常态。
坦率地讲,这不是公众苛刻,而是长期经验累积的判断。首先是利益问题。很多用户不信任运营商能下狠手。运营商一面负责审核拦截,一面靠卖短信端口和线路赚钱。此次新规要求运营商对违规者停止服务,但能否忍痛割舍自身相关收益、动真格严查整治,仍有待观察。
其次是技术问题。营销灰产转向很快。106正规号段监管趋严,便转向境外号码、虚拟端口绕行;短信渠道管控收紧,就转而拨打营销骚扰电话。房产中介、贷款理财、保险推销等骚扰甚至诈骗电话,扰民程度更甚,拦截难度也更大。
但也不必陷入“法律无用论”的误区。新规的真正价值,在于为公民维权提供了更精良的“工具箱”。过去,面对铺天盖地的垃圾短信,用户往往投诉无门、举证困难。如今,“明示同意”将举证责任倒置给商家;一键退订机制,赋予用户及时止损的主动权。一旦违规行为集中查处,对正规商家能形成强力震慑。根据规定,违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吊销经营相关许可。加之《民法典》生活安宁权司法实践不断成熟,小额精神损害赔偿已有可复制案例。当索赔案例多起来,商家不得不权衡违法成本。
不过,针对频繁更换端口、境外迂回发送的骚扰短信,不能只停留在“用户投诉一条、平台封禁一条”的被动打地鼠模式。需要运营商与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强化技术溯源、主动前置拦截,跟上灰产迭代速度。
一部新规无法让垃圾短信、营销骚扰一夜绝迹,它更像一条明确的红线。过去商家想的是“大家都在发,凭什么我不能”,今后就得掂量掂量被罚被诉的代价。红线的效果,既考验各职能部门的协同治理能力,更取决于后续执法能否从严从实、一抓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