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我这个好像没结账哎,怎么也没人提醒我,也没人拦我……”张某跟家人逛完某知名大型超市回家后,闲暇时查看支付小票,发现有一瓶价格不菲的白兰地酒没有结账,非但没有主动返回超市补款,反而为自己白白得了一瓶酒而窃喜。
本是一次偶然的结账疏漏,却让张某动起了歪心思。随着各大商超普遍推行自助结账,便捷的购物模式在张某眼中成了可以钻空子的漏洞。他认为自助收银无人紧盯,商品繁多不易清点,就算故意漏扫商品,也很难被商家发现。
此后,张某又多次前往该超市购物,在自助结账时刻意利用超市监管漏洞,采取漏扫部分商品或者扫码后再将商品移除的方式,将未付款的商品私自带离商场。从最初的漏扫一两件小件商品,到后来愈发大胆,接连实施“逃单”行为,短短数月先后6次采取上述方式窃取超市内物品。
一次次侥幸得手,让张某的贪念不断膨胀,他自认为手段隐蔽,不会被察觉,甚至觉得自己经济条件尚可,即便被发现,补齐货款即可了事,根本不会触犯法律。直到一次购物时,张某拿取大批量商品未进行扫码结算,高额的货品差额引起超市防损人员的注意。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核对后台交易流水、梳理库存台账,查实了张某6次故意逃单的全部事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张某本人收入稳定、家庭富裕,并非生活困难才实施盗窃,纯粹是贪图小利,抱着侥幸心理践踏诚信底线。经核算,张某6次盗窃金额共计3200元。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向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张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机关提醒,自助结账提供了便民服务,却绝非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将依法构成刑事犯罪。一时贪占“小便宜”,换来的是终身跟随的违法犯罪记录、个人诚信破产,得不偿失。广大市民务必守住诚信底线、敬畏法律红线,切勿因小利毁终身。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柳倩 曲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