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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的房子还能办过户吗

  相关部门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列明刘女士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可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相关工作却迟迟没有进展,因此刘女士一直未搬离。刘女士的房屋如果要买卖的话,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律师解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据此,被列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刘女士已经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已经生效,就不能通过交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据《法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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