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针对求职心切的人群,设下层层陷阱,伪造身份、虚构岗位,用高薪、内部渠道作为噱头,实施诈骗行为,将“求职梦”异化为“诈骗源”。日前,津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求职诈骗案件。
2025年5月,高某因赌博欠债,为偿债务向王某谎称其可以为他人介绍在某铁路津南段巡线的工作。只要向高某支付“点位费”就能上岗,而且购买的铁路“点位”越多,巡线路段就越长,“工资”也就越高。王某信以为真,花费19700元向高某购买5个铁路“点位”,还将高某介绍给身边朋友。之后,陆续有韩某、马某等11人找高某为自己介绍铁路巡线工作,并花钱购买“点位”。
做戏做全套,高某索性组建微信群将购买“点位”的人全部邀请进群,通过微信群向上述人员安排工作。为进一步骗取信任,高某还引入了“新角色”。他把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也拉进群内,并对群友介绍说这是“铁路局工作人员左部长”,而“左部长”进群后也开始安排工作,分配人员。这让找高某办工作的人,更加深信不疑。
想着放长线钓大鱼,高某在王某等12人按照“左部长”指示工作一段时间后,使用收取的所谓“点位费”向部分人员支付所谓的“工资”,以期继续收取被害人缴纳的“点位费”。收到“工资”后,王某等人不疑有他,为获取更高的“工资”陆续多次向高某支付费用购买“点位”。而高某将其诈骗所得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生活开销,无力继续支付“工资”。王某等经多次催要“工资”及剩余钱款未果后,意识到被骗,于是一同报警。截至案发,高某已诈骗钱财13万余元。
津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