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节日,亲朋好友聚会难免饮酒。但如果酒后冲动,为泄愤肆意损毁他人财物,就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津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男子张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独自返回其居住的小区。途经小区内路面停车位时,因饮酒后情绪失控,张某无故将怒火发泄在李某的车辆上,反复捶打、脚踹车辆后尾部,致使车辆后保险杠等部件严重受损。随后,张某看到旁边正在为车辆充电的电枪及配套充电桩,又将电枪从充电接口拔出,反复摔打电枪及充电桩,并将充电桩推倒在地,造成充电桩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李某得知车辆被他人破坏后到现场查看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将张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损毁车辆及充电桩的修复费用已达到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检察机关在审查此案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无事生非,为发泄情绪、寻求刺激,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更破坏了小区公共秩序。4月8日,津南区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饮酒需有度,情绪要可控。日常生活中,切勿因酒后冲动、琐事烦恼就肆意发泄情绪,更不能随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公共秩序。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肆意侵犯他人财产、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方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