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 王立彬)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1日联合印发《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我国将在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日常巡护制度,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根据管理办法,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未经批准,禁止从事捕捞、采矿和采挖珊瑚、珊瑚礁、砗磲等破坏海洋珍稀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以及因保护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的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保护区。对违反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