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交管支队万新村大队,持续开展各类车辆“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打击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伪变造号牌、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查处多起各类“涉牌”违法,违法车辆中不仅有小客车、小货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还包含4辆存在“张冠李戴”行为的电动自行车。
机动车临时号牌过期
忘记悬挂号牌被查处
近日傍晚5时43分许,万新村交管大队民警在津滨大道执勤时,拦截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客车。驾驶人辩称,该车为新购置车辆,车窗前放置了临时号牌,却未注意到临时号牌已过期。民警核查后确认,该车已申领正式号牌,驾驶人的疏忽不能成为违法理由。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法对其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并责令其按规定安装好号牌后再上路行驶。当日上午10时40分许,该大队民警在成林道沿线还查处了一名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轻型厢式货车的驾驶人。与此同时,民警在巡查途中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车辆,驾驶人坦言,为躲避当日尾号限行摄录,刻意摘下了车辆号牌,其行为已构成涉牌违法。
此外,该大队民警还在晨光道沿线查处了一辆遮挡号牌、违法驶入禁行路段的二轮摩托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将旧车号牌安装在新车上
驾驶人被依法查处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涉牌”违法仅针对机动车,其实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同样需规范使用号牌。近日上午10时31分许,一名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到卫昆桥下卫国道辅路时,被民警拦检。经过检查,发现其悬挂的号牌并非车辆本身所有,驾驶人构成“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上路通行”违法,被依法予以200元罚款。“卖车的人告诉我有这号牌直接骑就行,我也不知道号牌对不对……”驾驶人表示,这是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时的疏忽造成的。执勤民警介绍,近期该大队已查处多名存在涉牌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除了二手车辆号牌不符外,还有部分驾驶人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后,将旧车号牌安装在新车上,同样构成“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上路通行”违法。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合法性,对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涉牌违法行为是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号牌同样需规范悬挂、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号牌,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