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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本市在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

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胡智伟 王赫岩)记者自交管部门了解到,即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开展中型、重型货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靠右行驶专项规范治理行动,通过视频巡查与路面巡查、固定点位拦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货车依法查处。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本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通行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与小客车相比,中重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可谓道路沿线的“庞然大物”,车速一般相对较慢,但危险性更高。上述类型货车长时间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不利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同时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尤其是夜间,小客车、中重型货车一般存在较大速度差,导致后方小客车势必变道超车,因视线差或前方中重型货车突然刹车等突发情况,小客车驾驶人稍微不注意,很容易造成事故。

  自6月份以来,交管部门已在高速公路范围内依法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110余起,此类违法行为多发生在海滨大道及津宁、津石、秦滨、京津高速公路沿线。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交警高速支队即日起在全市各条高速公路沿线依法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车辆驾驶人被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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