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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联手护春节市场 三地共发消费安全提示

  新春佳节将至,消费市场迎来年货采购、家庭聚餐、旅游住宿的高峰。为保障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丙午马年新春,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节日消费提示,从食品安全与价格行为两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

  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示

  采购米面粮油、肉蛋菜奶、酒水饮料、速冻食品、节日礼盒等年货,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品牌专卖店及正规电商平台。自觉抵制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购买路边无资质摊贩销售的散装熟食、生鲜食材,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家庭聚餐或外出就餐时,合理搭配膳食,倡导健康饮食。慎食生冷刺身、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控制油腻、辛辣、高糖、高盐食物摄入。避免暴饮暴食,老人、儿童、孕妇及肠胃疾病、慢性病患者,应根据身体状况合理饮食,减轻肠胃负担。

  参与庙会、市集等活动,谨慎选购现场制售的裸露食品,选择加工规范、卫生条件良好的摊位。

  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醒

  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确保菜单、价签和点菜工具与实际收费一致,清晰标示不同产地、规格及“小份菜”“半份菜”品名和价格,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酒店行业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在线下线上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守合约,不得临时加价。

  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变相加价提价。在线下线上醒目位置公示门票、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及服务内容,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严格执行门票优惠政策,不得变相涨价或增设收费项目。

  节日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节日市场食品等生活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加大对霸王条款、价格违法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记者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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