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封面新闻报道,河南游客沙先生反映,他在开封万岁山景区游玩时,用专业设备帮妻子拍照,3次被工作人员阻拦、驱赶,即便证明夫妻关系也无济于事。景区回应,景区禁止商业拍摄,普通游客可使用手机、相机拍摄,但不能使用支架、闪光灯等设备。若有专业拍摄需求,可联系景区签约摄影团队。虽然景区事后致歉,承认“部分一线工作人员沟通方式不够周全”,然而,这场风波暴露的核心问题并未解决,景区禁止商拍的初衷可以理解,但一刀切的管理,究竟是维护秩序,还是变相垄断?
近年来,热门景区“商拍”泛滥已成公害:携带大量器材的团队占据最佳观景点长达数十分钟,普通游客只能无奈等待,还有以“跟拍”之名行揽客之实,滋生强买强卖、消费纠纷等乱象。在法律层面,景区对商业拍摄进行管理有据可依,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等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需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批。这意味着,景区有权对营利性商业拍摄行为加以规范。
万岁山景区的管理逻辑是,以设备论“商拍”,只要携带三脚架、闪光灯、反光板等专业设备,就被视为“商拍”,是违规的。其实,这套逻辑存在一个问题,“商拍”为什么招人反感、屡屡被投诉?因为它长时间占用了景区的公共空间,妨碍了其他游客观赏美景,给其他游客的行进路线制造了安全隐患。那么我们反对的不应该是“商拍”,或者说不应该只是“商拍”,我们反对的是“在最佳风景角度,占据明显超过一两个游客地方的面积,进行长时间持续拍摄”这种行为。看新闻图中所示,游客沙先生摊开了两筐拍摄道具,旁边还立着三脚架,这两筐东西摊开了,从开始调脚架、测光,到被拍摄者补妆、摆姿势,其他游客至少半个小时都得绕着走。而且三脚架立起来,很容易绊倒行人,有很大安全隐患。
所以,为什么说万岁山景区的管理逻辑有问题呢?工作人员说的理由是禁止商拍,但是他们又不禁止自家的商拍团队,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难道景区的商拍团队就不用专业设备?不占地方?不挤占公共资源?显然这套说辞是站不住脚的。景区应该禁止的是“长时间占道”行为,跟是否营利性商拍没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