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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劳动

汪金友

  我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农村,劳动自然而然地成了人生的第一课。

  六岁那年,我跟着哥哥到地里拾柴。玉米收割后,地里会遗留一些秸秆和长叶。每捡到一片长叶,我就把它夹在左腋下;偶尔发现一根秸秆,我都会高兴地大叫一声。等捡到两三夹的量,我就把它们捆起来背回家。上小学以后,除了秋天拾柴,春天还要挖各种野菜。其中最难找的是曲麻菜,在地里跑半天,也只挖到半篮。

  初中毕业后,赶上特殊时期,所有学生都回村参加劳动。到家的第二天,我就到生产队报到上工了。生产队长给我安排的任务,是下地割草,背回来喂队里的牛。那时候野草特别少,只有路边和河岸边还能长出一些。可往往草刚长到不足半尺高,就被人割走了。所以我们常常要跑大半天,才能割满一筐草。

  后来秋收,就更忙了。先是割谷子,接着掰玉米,再接着种小麦。每天的劳动时间,分为三段:早晨两小时,上午半天,下午半天,有时晚上还要“打夜战”。

  因为我年龄小,生产队每天给我记6分工。到年终时,10分工可以分红3角钱。也就是说,我劳动一天的收入,共1角8分。当时的猪肉8角7分一斤,还要凭肉票买。饭店的馒头5分一个,也得靠粮票才能买到。

  第二年,我便开始尝试干壮劳力的活儿。夏天,跟着大人们一起拔麦子;秋天,和青壮年们一起刨花生。一条垄连着半亩地,我攥着大镐不停地抡,浑身的汗水把头发都浸透了。尽管手上磨出了泡,鞋里也灌满了土,我依然咬牙坚持。年底评工分时,大家都觉得我干活实在卖力,一致给我评了10分工。这样一来,我一天就能挣10分,年终分红时能分到3角。

  19岁那年,我被抽调去挖河。每个生产队出8个人,全村9个生产队共72人。我们自带行李,住在几十里外的一个村子里。那里没有床也没有炕,地上铺一层稻草,8个人席地而睡。每天早上5点就得起床,直接去工地干活,一直到天黑才收工。干活时,两个人一组,用大筐抬着挖出来的土,一步步挪到河堤上。第二天,我的肩膀就被压肿了,再抬着满筐的土,每走一步都格外艰难。早饭和午饭,都在工地吃。早饭吃的是玉米粥,午饭吃的是高粱米,菜是白菜汤。一个月下来,只有一次改善伙食的机会,吃的是油炸饼。

  20岁那年,有人在矿区承包了百货商场的建设工程。村里一位瓦匠大爷带着我一起去了工地。我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搬砖、拌灰,一干就是11个小时。那时候年轻,不觉得有多累,可手指肚被磨得渗出血,不戴手套根本没法干活。那时候,我们和百货商场的职工在同一个食堂吃饭。我们这些人,每天中午都是八两高粱米饭,满满一大碗,也不打菜,只喝食堂免费的菜汤。那些吃饭的女职工看我们这样,大多投来轻蔑的目光。但她们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小工,每天都有2.3元的收入,一个月下来有60多元收入。

  后来,我考上了师范学校。开学才两个月,我们就下乡参加抗旱。大家用绳子拴着水桶从深水井里打水,很多同学一脸茫然,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我一看,这井比老家的水井浅多了,于是轻车熟路地大显身手,再加上我担着水走路轻松自如,同学们见了,都惊得目瞪口呆。没过多久,我就被选为了班级的劳动委员。

  参加工作以后,我经常下乡。待得最久的一次,是在一个叫马城的村子里,当了两年工作队员。那时候,要求我们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一次割麦,四十多个男女劳力每人分一垄,横站成一排。我弯腰低头,手脚不停,一口气就割出去十几米,然后回头喊:“你们谁要是能超过我,我就管谁叫师父!”这话一出,不少小伙壮汉都不服气,一时间大家争先恐后,展开了割麦竞赛。到最后,我依然是第一个割完的,也从此在全村“名声大振”。

  如今这样的体力劳动已经很少见了,但每每回想起来,我还是感慨万千。那些在泥土里摔打过、在汗水里浸泡过的劳动时光,让我懂了踏实的分量,感受到一股沉甸甸的力量。时代在飞速发展,劳动的方式也早已今非昔比,但劳动的精神从未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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