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最负盛名的童话之一《夜莺与玫瑰》,我手头的是林徽因的译本,据说这是她一生中唯一的文学翻译作品。故事很简单:一个年轻学生想和教授的女儿跳舞,但需要送她一朵红玫瑰。他的花园里没有,便为此哭泣。一只夜莺被他的“痴情”感动,决定帮他寻找。夜莺不顾嘲笑,不惮辛劳,最后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用自己的胸膛抵住玫瑰刺,彻夜歌唱,用鲜血染红了一朵白玫瑰。学生拿着这朵血染的红玫瑰去找女孩,女孩却嫌弃它不如大臣侄子送的珠宝值钱,拒绝了他。学生愤怒地将玫瑰扔到街上,认为爱情不实用,转身回去研究哲学。而那朵由生命换来的玫瑰,最终掉进阴沟里,被车轮碾碎。
这个故事表面上是年轻学生和教授女儿的爱情故事,教授女儿以财富和地位确定人的价值,她的爱情实质上是场交易。只懂哲学而不懂生活的年轻学生,因为一点挫折就轻易放弃,回到他的书本里去,从此把爱情看作愚蠢的东西。这两位爱情的主角,非但不懂爱情,甚至可以说是亵渎了爱情。这个故事的真正主人公,其实是夜莺,所以作家以“夜莺与玫瑰”为题,“玫瑰”是“痴情”的象征,而夜莺则是为“痴情”而不顾一切的“情痴”。夜莺的爱,并不指向某个具体的对象,而是一种纯洁奇妙甚至有些神秘的感情,比生命更加珍贵:“因为哲理虽智,爱却比她更慧;权力虽雄,爱却比她更伟。”
故事里也许还隐含着一个悲伤的秘密,夜莺所寻求的那种痴情,其实非人间所有,必须要她自己在月光下用音乐把它创造出来,并且用自己的心血把它染成一朵最美的红玫瑰。“因为她歌唱的是以死亡成全的爱,是在坟墓中也不会消逝的爱。”如果人也想要拥有这样的爱情,前提就是用夜莺这样一颗皎洁如月光的心去爱,至于爱的对象,反而变得不太重要。
《巴黎圣母院》里的吉卜赛少女爱丝梅拉达爱着一位浪荡军官,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爱的纯度与深度。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概括,不必怨天尤人,你拥有什么样的心灵,你就能拥有什么样的爱情。你的心决定了你的爱。即使无人可爱,还有花草树木,鸟兽虫鱼,世间万物皆可爱。爱本身,即使包含着剧烈的痛楚,即使要以死亡来成全,本身就已经至美至善,具有某种超越性和永恒性。
除了主题的深刻外,这篇童话令我初读就深深着迷的,还有语言之美。如何写出颜色的美?比喻是一个常用的方法。我们来看白、黄、红这三种常见的颜色:“我的玫瑰是白色的,白得像大海的泡沫,白得比山顶的积雪更白。”“我的玫瑰是黄色的,黄得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比割草人到来前草地上盛开的水仙更黄。”“我的玫瑰是红色的,红得像鸽子的脚,红得比在海洋洞窟中摇曳的珊瑚大扇更红。”而当夜莺用歌声和心血造出那朵红玫瑰时,玫瑰的花瓣上,渐渐染上了一层绯红,像恋人羞红的脸颊。当尖刺终于刺入了她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传遍全身,“那朵神奇的玫瑰彻底变红了,红得像东方天际的朝霞。花瓣的边缘是火红的,花心红得像一颗璀璨的红宝石。”这些喻体,使这几种我们熟悉的颜色变得丰富耀眼,如同钻石的多个侧面,一个侧面就是一个美丽的事物,而这些侧面又统一在一种纯净的色调里,营造出一种既丰富又单纯、既繁复又简洁的美。
写到这里,我有一个奇怪的联想,如果王尔德要让先天失明的盲人感知颜色,又该怎么办呢?我先自己尝试一下:比如红色,我会牵着盲人的手,靠近火焰——那种温暖是红色的;让他(她)摸摸我怦怦的心跳——爱和激情是红色的;让他(她)品尝冰凉可口的草莓——那种清甜是红色的;让他(她)闻闻辣椒的气味——那种辛辣刺激是红色的;让他(她)啜饮葡萄酒的醇香——那芬芳也是红色的;让他(她)倾听尖锐、高亢、充满能量的乐器声,比如小号,还有刺耳的警报声,那种声音是“红色的”;说一句激怒或称赞他(她)的话,让他(她)感受到愤怒或兴奋,摸摸自己发烫的脸,知道这些情绪是红色的……那么红色真的等于这些事物和感觉的总和吗?盲人由此就能对红色有清晰的认知吗?更何况红色还有那么多深浅不同的色调,其中的细微差异,就更难呈现了。
这样的跨感官联想,我不知道是否能帮助盲人朋友,但是至少帮助我自己,体验了一下人体感觉微妙而丰富的整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