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春沣 刘国栋)4月21日,十二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不断取得新成效。
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市政协主席王常松,市委副书记刘桂平,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
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
陈敏尔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是第一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党内法规,把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决策部署、思路理念、体制机制和成功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学好用好《条例》对于我们坚定法治自信,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天津,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方向,是新时代法治建设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证。学习贯彻《条例》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从理论源头上学,从政治的高度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加快法治天津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陈敏尔强调,学习贯彻《条例》要与推动法治天津建设实践结合起来,找准落脚点,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在领导立法上强担当、见实效,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保证执法上强担当、见实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支持司法上强担当、见实效,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司法活动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在带头守法上强担当、见实效,党员、干部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遵规守纪,严格依法办事,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陈敏尔强调,学习贯彻《条例》要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做好法治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将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养,锤炼过硬作风,增强履职能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