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日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开展执法协作,成功查办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侵犯“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平谷区人民检察院违法线索移送函,反映多家电商平台内的店铺涉嫌侵犯“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线索。经核实,共摸排侵权经营主体12个,涉及京津冀三地11个区、县(市)。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执法协作机制,同一时间对三地相关经营主体开展突击检查。经查,霸州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平谷+图形”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平谷区人民政府平谷大桃专卖”等标识用于包装箱,并在京东平台开设“xx生鲜旗舰店”进行展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专用权。平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公司码头货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此存放带有“TPCO”注册商标的钢管760根,经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逐一辨认,管体上的标识均不是其公司喷涂。经查,当事人购买了一批“TPCO”的API Spec 5CT 10 th J55平端套管,随后运输至河北省沧州市某公司,要求该公司按照当事人提供的标识重新喷涂以“TPCO”开头的标识,并将代表钢管钢级的J55改变成了K55。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
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河北省香河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某库房进行了联合检查,经查,该场所经营者通过网络视频平台等形式冒充品牌方宣传销售汽车配件,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据有关规定,香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记者 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