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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谈

收养宠物狗供烈犬虐杀 为何以诈骗罪立案?

评论员 宋学敏

  多名犬主反映,广东东莞的罗某某长期在网上伪装成“爱狗人士”,以领养为名骗取宠物狗,用于训练自家烈性犬的撕咬技能。据志愿者不完全统计,有20多只宠物犬因此惨遭虐杀。2023年就有犬主就此报案,但单个案件涉案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近期,十余名犬主通过网络串联,提供完整证据链,警方最终以诈骗罪立案,罗某某已被依法刑拘。

  罗某某从2018年起就把自己包装成“爱狗家庭”:有家人、有杜宾犬、有宽敞的阳台,专门盯住那些因故没法继续养狗的主人。一旦把狗骗到手,他马上拉黑原主人,将这些无辜的宠物犬,变成自家烈性犬的“磨牙工具”和“活靶子”。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还将烈犬撕咬宠物犬的过程拍摄下来,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肆意传播残忍画面。

  许多网友不解:虐杀了这么多生命,为何以诈骗罪立案?原因在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虐待动物罪”,没法直接用虐杀这个行为定罪。但宠物犬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罗某某虚构养狗意愿,骗取犬主信任,无偿或以小额路费取得犬只,涉及不少名贵犬种,累计案值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罗某某欺骗的,是那些怀着信任、想把狗托付给好人家的犬主。他用虚构的爱心人设,把“领养”这种充满温情的行为,变成了一场场冷血的围猎。这种欺骗让犬主不仅遭受财产损失,更承受了难以弥合的心理创伤。“是我亲手把狗送上了死路”,这份自责与愤怒,比财物丢失的伤害更深重。

  本案虽以诈骗罪立案,但罗某某的恶行远不止骗取他人财物。把宠物狗投给斗犬训练、拍摄并传播虐杀视频,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很可能被作为从重处罚的因素。另外,他饲养烈性犬进行斗犬训练是否涉及其他违法,也有待专案组进一步侦查。

  这个案子也带出一个老问题:罗某某长期在多个平台维护虚假人设、发布诱骗信息,平台风控没能识别异常;他发布撕咬视频的短视频平台,同样没能拦截这种明显违规的内容。犬主们只能自己跨平台搜集证据,说明现有的审核和预警机制,对这类长期、小额、情感操控型的欺诈行为,还存在明显漏洞。

  罗某某正是利用了送养人的善意,把“领养”做成了稳定的“货源”。用刑事手段回应这类犯罪,等于画下了一条清楚的红线。愿这条红线,每一个人都能警醒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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