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南阳一家重庆夫妻开的面馆“渝见小面”,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对方律师称,若要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面对镜头,老板娘委屈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这1000碗还有成本。”此事迅速引发争议。
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说明,称已主动沟通撤诉,并反思维权流程。6月15日,品牌创始人公开致歉,同时决定将自身注册的“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这对夫妻店主,还紧急终止了与涉事外包律所的合作。
风波看似平息,网上争论却没停。有人说这是“以大欺小”,上市公司欺负夫妻店;有人晒出储值退款截图,扬言抵制。但也有另一种声音:“侵权就是侵权。没注册商标就去注册,人家注册了你就该改名,这才是正常的商业环境,不能因为谁弱谁有理。”
这话有道理,法律不允许看人下菜碟、执行双重标准。但纵观整件事,核心争议不是企业该不该依法维权,而是维权的边界在哪里、方式合不合理、尺度是否公允。
法律上,“渝见小面”是否真构成侵权,本身就存疑。“渝”是重庆的法定简称,属于公共地名。《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含地名的,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这对夫妻是重庆人,在面馆名称中使用“渝”字,本质是标注家乡地域风味、彰显餐饮特色,属于法定的正当善意使用行为,不存在刻意攀附、仿冒知名品牌的主观恶意。更何况两家客单价差了好几倍,南阳当地也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消费者搞混的可能性极低。律师圈普遍的判断是:大概率不构成侵权。所以,这事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企业默许外包机构将无辜小微商户当作牟利工具的“滥诉”行为。
好在结局还算体面,连锁品牌道歉真诚,赠商标也实在。“遇见小面”赔了声誉,也算及时止损,但希望这不是权宜之计。近年来好几家知名品牌,都因为外包律所的激进维权栽过跟头。大企业维权没错,但方式分寸很重要。把维权外包给按比例分成的律所,任由律所广撒网、起诉没有实际冲突的小店,省了事却失了人心,最后反噬的是自己的品牌。
对舆论来说,同情弱者是本能,但也不必把所有商标维权都妖魔化。一个健康的商业环境,既要让大企业的创新与投入得到保护,也要包容小微商户的善意经营、合理使用,给底层小商贩留出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