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一名男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贸然进入丁香湖游泳,不幸溺水。危急时刻,三名桨板爱好者奋力将其从湖中拖至岸边浅水区。由于岸边的台阶高达一米多,水中的施救者已精疲力竭,单靠他们根本无法将人抬上去。
施救者喊破喉咙,恳求岸上醉酒者的同行人搭把手,换来的却是一连串冰冷的拒绝。有人以“不会游泳”、怕弄湿衣服推托,甚至反呛:“你们见义勇为就拉上来呗!”经反复呼喊,才终于有人下水将溺水者抬上岸。
更离谱的是,人刚救上来,同伴们非但没有感谢,反而责怪施救者“没救到底”。救人者安先生坦言:“若见死不救,于心难安。”但他直言,救了人反被道德绑架,这种风气绝不能惯着。
实话说,溺水者已被救至浅水区,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去。此时拉一把,与会不会游泳毫无关系,需要的只是弯个腰、出把力。然而,一群人站在岸上,竟无一人主动伸手,这已经不是“没反应过来”能搪塞过去的。这种冷漠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作为同行者,明知同伴醉酒后下水有巨大风险却未加劝阻,事发后有条件施救却袖手旁观,这在法律上可能构成不作为的过错。司法实践中,因未尽到安全救助义务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判例并不少见。倘若没有桨板爱好者及时出手,溺水男子不幸身亡,其同伴不仅要面临民事赔偿,极端情况下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丁香湖公园管理处的通报将此定性为“突发险情下的临时情绪反应”,并表示将“加大暑期巡查频次、强化应急管控、加强防溺水宣传”。这些措施当然必要,但“临时情绪”四字,显然无法平息公众的质疑。从头到尾的冷漠拒绝,事后反咬一口的指责,这难道仅仅是一时的情绪失控?与安先生那句“于心难安”相比,高下立见。
很多网友感慨,溺水者在同伴眼中“根本没有任何地位”,否则伸手就能帮忙的事,何以冷眼旁观?这样的酒友,不值得深交。
暑期已至,各地溺水事件又频频上演,管理方加强巡查固然重要,但每个人心中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担当更重要。别让一次冲动或监护缺失,变成一生的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