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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章里的锋芒

顾 农

  小说可以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更短的则称为小小说或微型小说。杂感文没有写得很长的,不存在长篇、中篇,而如果写得非常之短,则应称为小杂感或微型杂感。

  现代文坛上的杂感文源于《新青年》上的“随感录”,鲁迅也写过不少(后收入《热风》),一般不超过千字,后来的杂感字数有多到两三千的,而同时也有短短一两百字甚至更少的,例如鲁迅后来收在《华盖集续编》里的《无花的蔷薇》,每则都相当短,单独发表不大合适,所以写成十则编组推出;稍后写成的《无花的蔷薇之二》则包括9则。

  后来鲁迅在广州写过一组《小杂感》(后收入《而已集》),凡21则,每则只有两三行或略多一点,例如其中第一则写道——

  蜜蜂的刺,一用即丧失了它自己的生命;犬儒的刺,一用则苟延了他自己的生命。

  他们就是如此不同。

  鲁迅把这种微型杂感称为“小杂感”,这一文体概念很可以沿用。这种短文他虽然写得不算多,但给人印象很深。例如到晚年他又有一组《半夏小集》(后收入《且介亭杂文末编》),凡9则,比《小杂感》中各则略长一点,而仍属微型。试读其中的第八则:

  琪罗编辑圣·蒲孚的遗稿,名其一部为《我的毒》,我从日译本上看见了这样的一条:

  “明言着轻蔑什么人,并不是十足的轻蔑。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我在这里说,也是多余的。”

  诚然,“无毒不丈夫”,形诸笔墨,却还不过是小毒。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都不转过去。

  只有这么一点长度,就能够把比较复杂的意思说清楚,并且蛮有味道了。

  写文章最忌喋喋不休,啰里啰嗦尤为杂感文的大敌,空话废话,说之无益,务必要简明有味才好。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断章取义地用来鼓吹微型杂感,或者也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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