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区法院借助一起房产纠纷案例,厘清商品房保修期真正的计算规则。市民李女士原有住宅因地铁配套征收,通过安置选购了一处楼盘现房,2024年5月份正式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同年8月份完成入住。仅仅入住一年,客厅和次卧的墙面陆续出现多处裂纹,墙体基层已经受损,只修补墙面表层根本解决不了根源问题。李女士称发现裂缝问题之后,自己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报修。
对方给出的解释是,整栋楼房早在2022年就完成了整体竣工验收,保修期就要按照这个年份算起。房子已经过了维保周期,因此直接回绝了其所有维修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将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对开裂墙体全方位修缮,承担材料、保洁,以及维修产生橱柜、瓷砖复原的全部花销。
为查清根源,承办法官先后两次上门实地勘验。工作人员开挖裂缝部位后查明,墙体裂痕属于原始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并非业主后期装修改造造成。最终法院判决,由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屋开裂墙体进行整体修复,并承担本次维修衍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保修期划分存在两套时间标准。施工单位的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向购房者的商品房保修期,起始节点为房屋实际交付给购房人当日。房企不得私自通过格式合同篡改质保起算时间,若是合同条款刻意减免自身法定责任,这类约定在法律层面属于无效条款。
承办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大家在签署购房协议时务必要仔细研读保修相关条款。个别开发商会利用格式霸王条款,强行将商品房保修期绑定楼栋竣工日期,这种约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商品房交付到购房者手中,质保周期才正式启动。房屋在正常使用期间,一旦出现墙体结构、防水等先天工程质量问题,购房者都能够依照法规,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