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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高考加分政策出炉

6类考生最高加20分

  2026年天津市普通高考的加分政策已正式公布,包括烈士子女、立功退役军人等6类人员享有最高加20分政策。以下将详细解读2026年天津高考加分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加分适用于以下6类群体考生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立功的证书、证章,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户口页、退役证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增加5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或侨方父母身份信息(其中,在本市认定的归侨提供《天津市归国华侨证》,外省市归侨提供外省市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明,华侨提供中国护照、经海牙认证的国外居留证明或驻外使领馆出具证明华侨身份的公证(认证)书及其中文翻译件、出入境记录)、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公证书)等,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

  5.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5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台胞证、居住证)、户口本,父母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信息等,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台湾户籍考生由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6.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所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以及与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经各区招办确认转学情况后,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集中审核,审核后将结果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备案。

  同等优先申报项目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予以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及改革期间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报考军队院校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2.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须提供退役证书。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须提供本人与父母身份信息及父母工作单位信息。

  6.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提供本人与父母身份信息及父母工作单位信息。

  7.除加分项第6项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本市所属高校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及审核程序

  考生申请:凡符合政策照顾范围内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高考报名单位(以下统称报考单位)进行申报,填写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统称市高招办)统一印制的《2026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政策照顾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单位审核:加分审核项目(台湾省籍、台湾户籍考生除外)考生向本人所在报考单位提交《申请表》,并在“津心办”平台服务系统提交信息材料。各审核单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在平台上予以反馈,并同步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有关考区。区招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申请表》规定位置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区招办公章。《申请表》由考生所在报考单位负责装入考生本人纸介质档案。

  考生向本人所在报考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各报考单位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考务系统进行上报,各区招办要对各报考单位汇总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分类汇总上报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全市分类汇总后的名单分别发送至各审核单位。各审核单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以名单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有关考区。区招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申请表》规定位置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区招办公章。《申请表》由考生所在报考单位负责装入考生本人纸介质档案。

  在此特别提醒:1.考生申报工作于3月27日至4月10日进行,逾期不再补办。2.各区招办于4月11日前,将本区审核及汇总的政策照顾考生数据信息通过考务系统报市高招办。其中,军人子女数据信息提供给各区人民武装部。3.市高招办于4月14日前,将全市分类汇总后的考生名单分别发送至各审核单位。4.各审核单位对考生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4月18日前将审核认定的结果反馈至市高招办。

  记者 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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