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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自己有人脉 诈骗熟人5.4万元

  “我有个哥们儿在那个地方当领导,你这工作的事都能运作。”“没问题,你这事花点钱就可以‘摆平’。”听到这样的话你会相信吗?近日,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虚构“人脉”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虚构“人脉”,编造“改判官司”“办理入职”“疏通关系”等谎言实施诈骗。

  被告人李某某经人介绍与被害人刘某某相识,见其急于解决法律问题,遂萌生诈骗念头。李某某先是虚构自己有人脉关系,不仅能解决麻烦,还能安排工作。刘某某信以为真,于是向李某某求助。李某某先后7次以托人办事、安排工作等借口骗取刘某某钱款,累计诈骗金额达5.4万元。案发后,李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对“关系”“门路”的盲目信任和需求,通过虚构人脉、夸大影响力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声称可以通过“走后门”影响案件办理的说辞都是诈骗分子的谎言。此外,求职、就业要通过正规渠道应聘、报考,切莫病急乱投医,造成财产损失。同时,要加强警惕,熟人介绍不等于绝对可靠,涉及转账汇款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事由真实性,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不盲从、不垫付。若不慎被骗,及时保留好证据材料并报警求助。记者 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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