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天津之眼”附近突然传来刺耳的引擎轰鸣声。近日,有群众报警称,河北区三岔河口石船附近有人“飙车炸街”,噪声扰民。市公安局交管总队河北支队联合公安河北分局鸿顺里派出所立即行动。经调查,民警锁定违法嫌疑人杨某某,并将其传唤到案。杨某某交代,为追求刺激,他在道路上以危险方式骑行电动摩托车。目前,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另一起案件中,公安和平分局发现有人驾驶改装车在辖区内“飙车炸街”,发出巨大噪声,干扰居民生活。解放路治安派出所会同交管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迅速调查,锁定嫌疑人徐某。徐某如实交代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炸街”的违法事实,现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是严重交通违法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统称。行为人以追求刺激、炫技耍酷、追逐竞速、制造噪声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竞驶、猛轰油门、违规改装排气、加装大功率音响等,严重破坏交通秩序、侵害公共安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常见表现包括:擅自拆除消音器、改装排气管,制造刺耳轰鸣;加装大功率音响深夜沿街扰民;在居民区、学校、商圈周边深夜飙车;高速穿插、追逐竞驶、危险压弯、翘头炫技、闯红灯;多人结伙竞速、占用车道炫技等。
法律后果
民警提示,“飙车炸街”绝非小事。根据违法情节,轻者罚款扣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处拘役并处罚金。因“飙车炸街”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查处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超速行驶,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使用假牌套牌、伪造变造证件的,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擅自改装机动车以轰鸣、疾驶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及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文明守法,不擅自改装、不竞速飙车、不轰鸣“炸街”。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管,严防驾驶改装电动车参与“炸街”。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夜间巡查、定点查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全力守护群众安宁。
记者 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