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主“吕大侠V50”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他驾车在稻城亚丁景区门口被拦,工作人员称通往亚丁村的道路禁止社会车辆通行,须换乘观光车,每人120元。博主索要收费依据——发改委定价、交通部门批复等文件,对方一样也拿不出,改口说可免车费、报销住宿,前提仍是必须坐车。他拒绝后签署免责承诺书,自行驾车进入。视频迅速发酵,公众追问:省道凭什么被景区设卡拦截、捆绑收费?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官方发布通报,将此事定性为“当班人员违规擅自放行”,同时强调亚丁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公里山路险峻、生态脆弱,限制社会车辆通行,是出于交通安全和生态保护的考虑。但通报对核心追问避而不谈。
据媒体向甘孜州文广旅局核实,景区内确有约38公里路段属于S462省道。景区辩称道路已“纳入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规划”,有相关文件可查。然而,“纳入规划”不等于路产路权移交给景区,更不等于自动获得设卡收费的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明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设卡收费;国务院通知进一步限定,仅公安、交通、林业部门可在公路设站。
公共财政养路,景区公司设卡收钱。如果这条路真是景区的配套服务设施,那么请景区公司自行出资维护,并返还历年财政投入的养护资金。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公允地说,亚丁生态脆弱、道路险峻确实存在,限流有必要。但交通安全与生态保护工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预约准入、入园核验、生态押金、按需接驳,都可以做,且不难做。景区偏偏选了最省事也最牟利的一种。还有网友提出质疑:亚丁村等地本地居民车辆完成登记便可正常通行,游客车辆却被一刀切禁止驶入。若初衷是保护生态,为何要区别对待?
这并非稻城亚丁景区首次因不合理收费、服务乱象遭到公众诟病。今年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开批评该景区摆渡车“线路不科学、价格不合理、排队时间长、服务态度差”,警告整改不力将降级或摘牌。此后景区优化了运力,票价却纹丝不动,直到此次舆论风波才匆忙打折:观光车降至96元,游览车降至56元。网友直言:“不闹不打折,闹了才松手。”但降的是价格,涉嫌非法设卡收费的性质没变。
5月27日,稻城县政府表态将尽快公开答复。公众期待的,不是一句“高度重视”的套话,而是法律依据或整改方案。一条国家修建、财政供养的省道,不能稀里糊涂沦为景区的“财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