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九年(1883),越南钦差副使阮述《往津日记》记见闻,涉及贡院考试。
五月十二日,至天津贡院观看武童生考试。阮述记,清朝“武生例有岁试,先由本县,再由学院(学政),考中者补入学额然后能应乡试。闻天津学额才数十人,而应考者至数百人。盖北方风气刚强,人多尚武”。这天是第三场考试,考“较力诸技”,包括“举重石、舞大刀、开硬弓”。东门里路南贡院,考棚场屋一排排,在那笔墨答卷的地方,举重舞刀开弓,考武又是一番情景。此前一日两考,第一场骑射,第二场步射。
到了秋天,举行学政主持的院试。九月五日阮述记,“至城南观天津武童生岁试。是日,试骑射一场,树三表于马路旁(表编竹为之,形圆如柱),每表相隔五丈(去路约五尺),童生骑马挟弓矢,驰而射之。每人三箭而中表为合试。至试者为顺天府学政孙诒经,盖试文童后,即兼试武童也”。学政是省级督学官员,因兼考武生,加提督衔,称钦命提督某省学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