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工伤认定,往往考验司法机关化解矛盾的能力。近日,津南法院在三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中,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促成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达成一致,成功追回赔偿款70余万元。
超龄劳动者受工伤
多部门联调促赔付
王阿姨是一名超龄劳动者,在某餐饮店推车摆餐盘时不慎摔倒致腿部受伤。人社部门认定工伤,餐饮店却不认可,以王阿姨超过法定年龄、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王阿姨也起诉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等赔付。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向餐饮店释法析理,同步梳理民事赔偿责任,寻求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方案。最终,餐饮店意识到超龄劳动者权益也应受保障,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支付赔款。所涉民事、行政案件均案结事了,王阿姨后续治疗费用也有了着落。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
多轮协调巧解争议
张姐受雇于某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早晨5点多骑电动车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人社部门认定工伤。物业公司却认为事故时间不属于合理上班时间。法官根据其他职工证言发现,张姐打扫位置特殊,确需早于他人到岗。物业公司又提出行驶方向并非上班地点。法官向交管部门调取事故现场执法影像,证明其路线确属上班途中。
证据确凿,但若直接判决,赔偿问题还需民事诉讼解决,双方都会增加诉累。法官转变思路,一方面将在案证据逐一向物业公司梳理分析,另一方面引导张姐提出合理赔付需求。经多轮协调,物业公司与张姐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双方均表示满意。
四年工伤认定拉锯战
繁案细审终破僵局
四年前,李某夜间乘坐工友电动车回宿舍途中翻倒受伤,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某建筑公司被认定承担责任。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难点在于,建筑公司将项目分包给个人,由个人招用李某,按规定应由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双方联系不紧密,建筑公司对李某工作情况不了解。人社部门因认定工伤决定书部分记载不当自行撤销重作,事故距今已近四年,核实事实困难。法官意识到,唯有协调才能高效解纷。近4小时的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意见、审查证据、细致询问三名证人,精准捕捉争议焦点。庭后,法官“背对背”做工作,摆事实讲依据,说明久拖不决的弊端,逐步缩小双方赔付预期差距,最终达成一致。
简单判决或许能理清对错,却未必能真正解决赔付难题。唯有聚焦实质诉求,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善用协调调解,才能实现行政争议根源性化解。津南法院将继续深化经验运用,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化,做实行政争议根源性化解。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