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8时06分,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7月10日14时至12日8时,本市有大到暴雨,其中蓟州区、宝坻区和武清区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可达70毫米以上,累计雨量可达150毫米以上,降雨时伴有7—9级短时大风。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并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决定于2026年7月9日18时15分启动市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研判水旱灾害发展趋势,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市防指副总指挥驻市防办,组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防指副总指挥,适时会商研判,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指总指挥指派市防指副总指挥带队赴一线组建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市防指副总指挥按照职责分工,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派员到市应急指挥部上岗,参加联合值守工作。其他单位根据市防办安排,做好派员到市应急指挥部集中办公的准备。
抢险组掌握全市水利工程工情,组织市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社会救援力量参加防汛抢险救灾行动;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按照市防指要求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各区提前做好群众转移安置、防汛应急救援队伍生活保障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准备工作。物资组随时做好调拨全市防汛抢险物资支援等工作。
交通运输组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根据需要支援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 记者 李佳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