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9日23时15分,公安蓟州分局交管支队城区大队在鼓楼广场、文昌街周边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一辆黑色皮卡车从鼓楼东侧驶入,引擎轰鸣刺耳,高速穿行至鼓楼西侧时被执勤民警截停。
民警核查车辆非法改装问题时,发现驾驶员付某某精神恍惚、口齿不清,多次躲闪推诿,拒不配合检查。凭借执法经验,民警判定其存在酒驾嫌疑,依法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233mg/100ml,已涉嫌醉驾。民警随即将付某某带至蓟州区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经司法鉴定,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4.25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案件经检察机关公诉后,由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近日,蓟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付某某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9000元。此外,付某某存在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应严守交规,切勿心存侥幸。蓟州公安将持续严查“飙车炸街”、酒驾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