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浪滚滚,颗粒归仓。对于蓟州某村的约600户村民来说,今年的夏收还牵动着一笔土地承包费的追讨。近日,蓟州区法院邦均人民法庭、执行局干警联动,对一起涉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纠纷中的700余亩小麦实施财产保全。一场“活封”既为村集体追讨承包费提供了保障,也让承包人的小麦得以正常收割、销售。
此前,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人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产生纠纷。承包人承包了村集体700余亩土地,却未能及时给付承包费用。村集体催要无果后诉至蓟州区法院。诉讼中,村民们担心,即便官司赢了,拿不到承包费怎么办?村集体经济组织遂申请对涉案土地上正在生长的小麦采取保全措施。
小麦收割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成熟后若不及时收割、妥善处置,可能造成损失。面对这一情况,如何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避免保全措施影响农作物正常管护和收割?蓟州区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季节性商品等物品保全的规定,经研判后决定,对涉案小麦进行整体“活封”。
此次“活封”允许承包人正常经营管理,同时要求其在收割、变卖小麦时通知法院,并将价款存入法院案款账户。这一做法在保全涉案财产的同时,为后续变现留出了空间。小麦成熟后,为抓住夏收窗口期,法官赶赴现场,在不干预正常收割作业的前提下,监督收割、过磅、销售各环节,防止粮食流失、减少损耗。
同时,法官提前对接收购小麦的公司,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协助执行的法律义务,及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扣留小麦款52万余元,并要求将款项打入法院案款账户。后经法官协调,当事人向收购公司提供自产自销证明、税票等材料,最终小麦款汇入法院案款账户,完成了从小麦到售粮款的保全,为后续案件处理提供了保障。 记者 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