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彭韵佳)9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让价格立项“跑”在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前,促进医疗创新成果加快进入临床。
价格立项受理时间“往前挪”
一个新技术、新产品从实验室落地临床,要经历研发、审批、价格立项等多个环节。有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地医疗机构才能定价收费,相关产品才能被应用,患者才能使用上。
价格预立项正是聚焦关键一环,基本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
根据文件,在医疗领域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获准进入药监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之日起,至正式获批临床应用前,就可以申请预立项。
“以往前沿技术只有完成临床转化后,才能申请价格立项,转化周期相对较长。”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再生医学研究所所长何志颖表示,现在,符合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不用等完全落地后再对接定价,转化周期大幅压缩,更快实现“技术成熟一项、定价落地一项、患者受益一项”。
哪些技术和产品可以申请?价格预立项主要适用于临床价值大、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满足临床重大需求、有效解决关键领域诊疗难题、提升诊疗效率精度的新设备;填补诊疗空白、患者获益为主、改变手术方案的新耗材。
预立项也不是“开闸放水”“抄近道”。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预立项并不等同于价格已立项,新技术、新产品能否真正落地,关键在于其能否获得卫生健康、药监部门批准应用。
让价格与临床价值“相匹配”
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性、公平性、可及性、经济性均是价格预立项的关注重点。
其中,经济性直接关系到患者负担。为引导相关医用耗材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当出现医疗设备折旧或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超过新项目价格构成60%,或医用耗材价格超过5000元等情况时,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要对价格合理性作出说明。
价格预立项制度是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此前,立项指南已经统一新增质子放疗、手术机器人、远程手术、脑机接口置入等200余项相关价格项目,解决了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应用的收费诉求。
“随着价格预立项制度的落地,创新产品商业化周期会大幅缩短。”上海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销官蒋磊说。
作为超声引导心血管疾病经皮介入技术的发明人,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潘湘斌深有感触:“新技术的应用需要医疗机构投入很大成本,预立项制度能提前释放价格政策信号,也会让医院更敢使用新技术,惠及更多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