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三十多年前,孙女士父母以2000元彩礼招蒋先生入赘,双方约定大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婚后蒋先生开厂创业,掌握家庭经济大权后,在儿子10岁时未与妻子协商,单方面将儿子改回蒋姓。孙女士公开控诉其“太自私”,蒋先生则以“中国习俗儿女都跟父亲姓”回应,并直言儿子不随己姓“越看越不像自己儿子”。
入赘不是卖身,诉求不该被嘲笑
● 早年条件有限才签下这份约定,如今想给孩子改个姓,怎么就成了忘恩负义?
● 他早年接受孩子随母姓,是因为没资本谈条件;创业成功后想让孩子改回自己的姓,人之常情。
● “儿女随父姓”在不少地方仍是主流观念,非得拿“契约”二字压人,日子还过不过了?
三十年约定说撕就撕,不讲诚信
● 穷时认账、富了翻脸,不讲诚信的人不值得托付。
● 未成年人改姓,实践中户籍办理一般要求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瞒着妻子单方去办,程序上站不住脚,孙女士可以向户籍机关申请恢复,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 入赘时接受儿子随母姓,翻身后再搬出父系习俗,“习俗”按需取用吗?
● 旧时民间有“三代还宗”的说法,即入赘者所生子女随母姓,待孙辈再在保障女方家族承继的前提下,分出部分恢复男方原姓。蒋先生连这一代都等不了,一翻身就把旧约撕了。“吃绝户”都没这么急的。
改姓要商量,家事多包容
蒋先生想让孩子随己姓,背后是入赘多年积压的尊严需求,可以理解。但理解不等于认同。当初那2000元彩礼换来的约定,是这桩婚事成立的基础,不能因为后来有钱了就单方面作废。程序上,未成年人改姓一般需父母协商一致,瞒着妻子去办,另一方有权主张恢复。
最受伤的是那个10岁的孩子。姓被改了,却没人问过他愿不愿意。小伙伴问起来,孩子怎么答?大人争的是一口气,孩子却无所适从。家庭不是谁赚钱多谁说了算,大事要商量着来。
整理 老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