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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强制执行显威慑 12万元执行款当场支付

  1月27日,宁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山东省烟台市,在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果断采取跨省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现场扣押涉案设备形成强大执行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2万元案款,让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兑现。

  该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出售设备后,对方始终未按约定支付剩余16万余元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细致阅卷核查,确认涉案设备仍在被执行人处正常使用,具备处置条件。此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对方始终以各类理由推诿拖延,拒不支付欠款,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破解异地执行难题,执行法官全面研判案情、梳理关键执行线索,第一时间制定了周密的异地执行方案。考虑到案件跨省市执行的特殊性及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复杂性,法官主动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案件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的协助支持,为异地执行工作搭建起坚实的协作桥梁。

  1月27日,宁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奔赴千里之外的烟台市莱山区执行现场。抵达后,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协谈,再次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全力尝试促成执行和解。然而,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态度消极敷衍,始终未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被执行人的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及执行方案,依法宣布对涉案在用设备采取扣押措施,现场宣读扣押裁定,并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拆解、清点、登记,同步启动转运准备工作。

  眼见法院执行决心坚决,涉案设备即将被依法扣押转运,自身生产经营将受到直接影响,被执行人终于正视法律威严,主动转变态度,明确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2万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申请执行请求。这起僵持已久的跨省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记者 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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