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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版权 绝不能“如何呢,又能怎?”

王轶斐

  李荣浩的一纸控诉,把单依纯推到了版权风波的风口浪尖。一句“明知侵权还强行翻唱”,点破了演艺圈在版权问题上积重难返的问题,并画出一个大大的叹号——歌坛“版权敬畏”绝不能像翻唱中所唱的:“如何呢,又能怎?”

  一首《李白》,从《歌手2025》里的魔性改编,到演唱会上的“强行侵权”,翻唱者一直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在原创者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依旧“我唱我素”。翻唱唱得风生水起,演唱会赚得盆满钵满,却对原创者的权益视而不见。有的翻唱者美其名曰“致敬经典”,实则偷换概念,成了既得利益者。

  这并非个例。前段时间,汪苏泷维权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再往前数,从周杰伦的作品被随意改编,到独立音乐人维权失败,歌坛的版权乱象早已不是新鲜事。一方面是版权意识的缺失,在很多人看来,“唱首歌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更有被翻唱得不伦不类的作品,就像原创者的“孩子”被魔改,自然得不到作者支持。

  另一方面,维权成本高昂,需要耗费举证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侵权者大不了道个歉,赔点钱,并不影响他们继续在舞台上风光无限。这种“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状,无疑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加之饭圈粉丝为偶像控评、网暴,用心创作的音乐人可谓面临重重困境。

  李荣浩的愤怒维权,明确表达出“不为钱”的态度,这更像是对歌坛乱象的一次宣战。这声警钟试图让更多人觉醒:对版权的敬畏,不再是一句空话。毕竟只有原创得到尊重,音乐才能走得更远。

  4月,我们又将迎来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非小事,而是关乎行业长远发展的大事。对于歌手来说,要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尊重原创,敬畏法律,不再沉迷于“流量至上”和“翻唱自由”,才能让优秀的作品和版权意识实现双向奔赴,焕发音乐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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