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某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给所有求职者敲响了警钟。2023年5月,杨某入职某公司担任质检员。仅工作半年多,公司便以入职时未如实填写工作经历为由将其辞退。杨某不服,先是申请仲裁,后又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工资损失。经查,杨某在求职简历中,将多段短期就业经历合并为两段长期工作经历。法院认为,这一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判决有法可依。《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不少求职者存在一个误区:把“参与”写成“主导”,把“了解”吹成“精通”,甚至像杨某一样虚构任职时长,美其名曰“简历优化”。实际上,基于事实的提炼叫包装,无中生有的编造就是欺诈。杨某的做法显然已经越界了。多数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认为简历造假破坏了职场公平,挤掉了真正有能力的求职者。有网友评论说“真当HR不懂你那点简历是美化的啊”,这话道出了职场潜规则。公司往往掌握着社保记录、背调渠道等“后手”,面试时不拆穿,不代表公司没发现。入职后一旦翻旧账,当年的虚假陈述就会变成合法解雇的铁证。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部分求职者的“美化”冲动,缘于用人单位对“跳槽频繁”的严苛筛选。有人感叹“不造假连面试机会都没有”,这反映了当下的就业焦虑。但这不是造假的借口。现实中,不乏求职者标榜精通专业技能、具备双语工作能力,入职后却无法胜任基础工作,最终因能力不符、履历造假被辞退。
现如今,社保缴纳记录、人事档案、学信网信息、前单位访谈核查等多重背调渠道全覆盖,履历中的时长、岗位、经历、资质等细节均可溯源核查,任何虚假修饰都难以长期隐瞒。一旦因诚信问题被记入离职档案,这笔“坏账”会伴随整个职业生涯。
简历可以适度修饰,但不能脱离基本事实。与其花费精力和金钱编造虚假经历,不如踏实打磨专业技能,或通过学校就业中心、人社局的正规渠道获取指导。靠弄虚作假侥幸换来的工作,终究是一颗随时会爆的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