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花甲,屈指一算,我从事文学工作已近四十年。从初入天津市作家协会就职于创作研究室,到进入《天津文学》编辑部,再到成为《天津文学》执行主编,数十年坚守编辑岗位,编刊阅稿,我评判作品的核心标准,始终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好看、耐读。
什么是好看?好看不是少数评论家、学者觉得好看,而是多数读者觉得好看,当然编辑首先要觉得好看。一篇文章,无论立意多么深刻、视角多么新颖、构思多么精巧,最基础、最核心的条件是它要好看,起码要让人能读得进去,引人入胜,可读性强,满足了这个前提条件,就算基本上对得起读者。
当下时代多元,文娱方式丰富多样,读者的选择自由而纯粹。文章好看,便有人品读;文字枯燥,便无人问津。唯有文本鲜活流畅、引人入胜,才能留住读者目光、沉淀文字温度,作品的思想、立意与价值,才有依附安放的载体。于小说创作而言,故事性、可读性,永远是最重要的因素。
这也恰恰回归了文学的本质。唐宋时代人们把小说称作传奇,就是抓住了它最本质的特征——故事,这是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小说的生命力所在。故事讲通透了、讲生动了,人物形象自然鲜活立体、深入人心。就小说创作而言,所谓好看,就是拥有一个完整、精彩、有温度、有深意的故事。
编辑选稿,从来立足读者视角,而非评论家的专业视角。评论家惯于将简单的文字深度解构、复杂化解读,而编辑是连接作者与读者的桥梁,既要对刊物负责,更要对万千读者负责。我们立足市场、贴合大众,坦诚指出文稿短板,精准给出修改建议。无论作者构思多么精巧、表达多么繁复,最终成文,都必须贴合读者审美、抓人眼球、让人愿意静心读完。
好看之外,好作品更要耐读。所谓耐读,便是经得起反复品读、细细琢磨,读完有余味、有共鸣、有思考。或令人感动,或予人震撼,或引人深思,能触动读者的情绪、浸润读者的心灵,带来精神的丰盈与思想的启迪。一篇好作品,读完不会转瞬即忘,而是让人久久回味、反复思索,这便是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区别于故事的关键。小说能够耐读,达到让读者感动的层面,基本上就是一篇比较好的作品。
我以为,讲好故事,是写好小说的第一步,是关键,是一个写作者起码的基本功。会讲故事的作家,不一定是个好作家,但好作家,一定是讲故事的高手。
当然,小说如此,散文、随笔等文学作品也是一样。天下文章,何以为好?无外乎“好读耐看”四个字,恰如一位现代散文家说的,一是有意思,二是有意义。“有意思”,就是说文章要好看,有趣味性和可读性,有美感;“有意义”是说文章要耐读,有思想性,让人思索,引起人们感情上的共鸣。一篇文章占其中一条,就算对得起读者,两者兼备,肯定是好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