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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发布《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防范化解各类事件风险 立足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修订通过了《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对事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本市各类灾害事故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出严峻挑战。修改2015年施行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制定《条例》,是防范化解各类事件风险,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必然要求。

  《条例》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全面规范,完善基本制度体系。作为全面规范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的地方性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新要求,结合近年来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形势,对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基本制度作出系统规定,为规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二是细化落实,增强条款可操作性。《条例》注重操作性、实效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等有关上位法和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进行了细化落实,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应急物资、运输、能源、通信和医疗保障,预警发布及传播机制,基层应急管理,紧急征用补偿等规定。

  三是立足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条例》立足于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和普遍性问题,本着“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制度设计,着力解决实践突出问题。针对突发事件处置车辆通行受限制和收费问题,规定有关车辆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不受交通限行措施限制并免交高速公路通行费;针对应急救援队伍补偿不足带来的应急力量后继保障风险问题,规定对社会力量参与处置救援给予适当补偿等。

  《条例》共有七十六条

  《条例》设置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七十六条。

  (一)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规定基本原则与治理体系。二是明确市和区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三是明确本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四是规定科技赋能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五是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区域合作与交流,提升区域协同应对能力。同时,还对表彰奖励等内容作了规定。

  (二)明确应急管理与指挥体制。一是明确本市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二是明确政府和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三是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立、权限和地位。四是明确街镇、村居的应急管理职责。五是明确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和报告。同时,还对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等内容作出规定。

  (三)强化预防与应急准备。一是明确规划引领。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相关专项规划。二是明确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镇、村居,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求。三是明确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市和区人民政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管理职责,街镇、村居配合定期检查和做好日常巡查,以及所有单位的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管理。五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人员保障。六是明确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七是从财政、物资、运输、能源、通信、医疗和应急值守等方面全面强化应急保障。

  (四)建立健全监测与预警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对突发事件及其叠加风险、衍生次生突发事件的综合监测能力。二是市和区人民政府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三是建立突发事件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四是明确信息报告、信息报送、信息分析研判的具体要求。五是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明确发布警报的具体要求。六是规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保障特殊人群获知信息。七是明确预警期宣布和应当采取的措施,还对适时调整预警信息和终止预警期等作出规定。

  (五)规范应急处置与救援。一是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分别规定了政府、街镇、村居、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二是明确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三是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为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有效帮助,支持引导对受突发事件影响人群开展心理援助。四是明确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应急救援优先运输和通信保障要求。五是增加紧急征用和返还、补偿的规定,还明确了信息收集与共享、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

  (六)完善事后恢复与重建相关规定。一是明确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的,应当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做好受灾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二是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依法给予政策支持,明确保险和理赔、伤亡人员保障、参与救援补偿等规定。三是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总结报告,并对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进行归档移交。

  (七)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记者 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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